财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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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财务处关于毕业生宿舍剩余电费退费的通知
2022-06-28 16:30  

各学院:

为做好毕业学生离校工作,学校对毕业生宿舍剩余电费(自购部分)的退费工作,将通过统一申请,集中办理的方式进行。现将退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学生填写退费申请表并交至指定地点

各宿舍选出一名宿舍代表,填写《广西民族大学学生宿舍电费退费申请表》(详见附件,以下简称《申请表》,电子版可到财务处网站“文件下载”板块下载http://cwc.gxmzu.edu.cn/info/1709/4507.htm)的相关内容,《申请表》中“剩余电费”栏请留空(由学校后勤水电中心和财务处工作人员填写)。《申请表》内容填写完整后,各宿舍成员共同签字,于74日前交至以下指定地点(任选其一)。

校区

申请表提交地点


相思湖校区

逸夫楼2楼财务处201办公室

51栋管理员值班室(退电费申请表收集箱)

43栋园区值班岗(退电费申请表收集箱)

思源湖校区

5号宿舍楼1楼值班前台的(退电费申请表收集箱)

武鸣校区

信息楼2楼服务大厅的投递柜4号箱(宿舍退电费申请表收集箱)


二、 工作人员核实宿舍电费余额并退至学生中行卡

学校后勤水电中心工作人员对各宿舍剩余电费进行核实后填写《广西民族大学学生宿舍电费退费申请表》中“金额”一栏,交财务处工作人员审核,审核完成后工作人员将对原宿舍电表进行电量清零操作(宿舍将断电)。剩余电费由财务处通过银行代发的方式,于715日前后,转入《申请表》所指定的学生代表的中国银行卡。退回的电费由学生自行协商分配。

特别提示:本次退费仅就毕业班学生宿舍学生自购电量结余部分进行退费,学校给学生宿舍充值的基础电不在退费范围,退电费咨询电话:0771-3262075 叶老师。


财务处

      2022615










附件

广西民族大学学生宿舍电费退费申请表


  校区     栋(号楼)   宿舍(填宿舍号)


最后退宿时间        日(当日下午1700断电)。


序号

学号

姓名

联系电话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宿舍代表(剩余电费将转入此同学中行卡中)





水电中心核对剩余电费 元,
 
 
水电中心工作人员签字:


财务处核对剩余电费: 元,
 
 
财务处工作人员签字:



备注:本表需全体宿员签字确认,剩余电费将退到宿舍代表(请正确、清晰填写学号及联系电话)中国银行卡。




上一条:财务处关于加快办理和解冻中国银行卡的通知
下一条:财务处关于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中继续教育附加扣除有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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